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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办/书记办 |
(一)制定开发区中、短期经济发展规划;突出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洽谈、项目审批、项目统计、项目会审等工作。
(二)负责开发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利用;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转让、划拨、抵押、出让、登记等手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南浔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区内规划监督管理;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进区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
(四)负责开发区区域内的企业和开发区范围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的管理。
(五)综合管理开发区内市政建设和市容市貌;协调管理开发区内社会治安综合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科技、技改项目的管理、协调;负责为各类投资提供系统服务以及所管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服务。
(七)协调管理区环保、国土、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在开发区派驻的机构。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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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东 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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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荷新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
曹跃进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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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林元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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