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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浔城建监察中队 |
南浔城建监察中队主管辖区内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等六大监察职能,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其主要职责及法律依据:
一、城市规划监察: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的监察,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依法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监察,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园林绿化监察:依法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房地产监察:依法实施城市房地产方面的监察,对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坏房屋的结构与使用功能,及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门窗、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公用事业监察:依法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对影响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实施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市政工程监察:依法实施城市中攻上程设施方面的监察,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七、南浔城建监察大队还受镇政府的委托,依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承担镇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店卫生费收取,用以支付保洁队的工资、奖金及其他费用开销。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建监察监察支队,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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